廊坊親屬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廊坊親屬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手續

【廊坊親屬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廊坊親屬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手續】廊坊親屬投靠落戶需要什么手續?
一、子女投靠本市城鎮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常住戶口的父母,憑以下手續在居住地辦理落戶:
(一)被投靠人申請;
(二)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戶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證(未成年子女免予提交);
(三)被投靠人夫妻雙方結婚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免于提交);
說明:離婚具有撫養權的被投靠人提交離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判決(調解)書 。
(四)親屬關系證明;
(五)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說明:已投靠子女的父母在未取得合法穩定住所申請單獨立戶前不得申請其他子女投靠 。
二、父母投靠本市城鎮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常住戶口的子女,憑以下手續在居住地辦理落戶:
(一)被投靠人申請;
(二)被投靠人、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證;
(三)親屬關系證明;
(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三、未成年(外)孫子女投靠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外)祖父母的,憑以下手續在居住地辦理落戶:
(一)被投靠人申請(經投靠人父母簽字同意);
(二)被投靠人、投靠人父母的居民戶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證;
(三)投靠人父母雙方結婚證;
說明:離婚具有撫養權的投靠人父母提交離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判決(調解)書 。
(四)投靠人以及被投靠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免于提交);
(五)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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