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電動車上牌規定 邯鄲市電動車上牌條件

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并發放正式號牌(綠牌);對在用(購買日期在《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2021年12月9日發布之日前)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且電機額定功率不大于4kW的兩輪電動車,登記并發放臨時號牌(白牌),集中登記掛牌日期結束后,不再發放臨時號牌 。給予臨時號牌兩輪電動車三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非機動車管理 。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
拓展信息:
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應當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應當現場交驗電動自行車,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電動自行車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合法合規證明;(三)電動自行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
電動自行車購車憑證、合格證明丟失的,怎么登記?
【邯鄲電動車上牌規定 邯鄲市電動車上牌條件】答:無法提供電動自行車購車憑證、合格證明或進口憑證的,由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簽署《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承諾提供的電動自行車相關資料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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