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溫州市失業金補助標準 溫州失業金補償標準是多少

溫州失業保險待遇明細
《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下稱《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失業人員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為所在地最低工資的90% 。我市自2022年8月起失業保險金月標準從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調整后溫州市失業保險金具體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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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金期限核算方法:
修改后的《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①累計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②累計繳費時間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滿六個月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六個月計算;
③累計繳費時間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領取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2020年溫州市失業金補助標準 溫州失業金補償標準是多少】如果按同等的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年限來計算,按新的失業保險金核算方法將可能增加部分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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