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益聯保具體內容 2023年度杭州西湖益聯保產品說明一覽

一、參保對象:浙江省本級和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 按照自愿原則 , 可按規定投保杭州市“西湖益聯保”商業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西湖益聯保”) 。
二、參保條件:參保人須在浙江省本級和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正常參保基礎上投保“西湖益聯保” , 參保不設置年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職業類型等投保限制條件 。對于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 , 承保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
三、年度保費: 150元/人(人民幣壹佰伍拾元整) , 對于參加浙江省子女統籌醫保、杭州市少兒醫保、大學生醫保參保人減免50元/人 , 按100元/人(人民幣壹佰元整)收取 。
四、參保期:個人投保2022年11月01日0時起至2023年02月10日24時止;團體投保從2022年10月25日0時起至2023年02月10日24時止 。
中途參保的僅限新生兒、轉業軍人等特殊群體在以上參保期外按規定首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 , 可同步參保“西湖益聯保” 。
五、保險期間:本保障計劃的保險期限為1年 , 保險期間自2023年1月1日0時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時止 。新生兒、轉業軍人等特殊群體中途參保的 , 保險期間自投保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時止 。
六、免責期:首次投保客戶免責期與基本醫保免責期保持一致 。
七、參保份數:每位被保險人僅限壹份 , 超出壹份的部分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
八、受益人:法定受益人 。
九、參保人與被保險人關系僅限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監護人須確定對所填未成年被保險人擁有法定監護權 , 確定所填未成年被保險人的信息真實有效 , 確定承擔為該未成年被保險人支付保費、辦理保全理賠等義務;如有不實 , 該監護人將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
十、醫保個人歷年結余賬戶支付約定:符合省本級職工、杭州市醫保個人歷年結余賬戶支付規定的用戶 , 可以用醫保個人歷年結余賬戶支付本產品保險費 , 詳見本產品參保頁面的《醫保個人歷年結余賬戶支付授權書》 。
十一、同一次就醫 , 在保險責任期起始日(2023年1月1日)以前已發生的醫療費用 , 不屬于本次保險責任;
十二、本產品為醫療費用補償型 , 總體給付原則是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公費醫療 , 工作單位、侵權人或侵權責任承擔方及商業保險機構等)匯總給付金額不超過參保人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 。
十三、關于使用社會醫療保險的約定:
(一)針對“責任一、責任二保障”(詳見《保障計劃及產品條款》) , 若被保險人未使用所屬社會醫療保險等先行報銷結算的 , 本產品不承擔保險責任 。
(二)所屬社會醫療保險:指浙江省本級和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 。
【杭州市西湖益聯保具體內容 2023年度杭州西湖益聯保產品說明一覽】十四、關于參保期間撤單的約定:
若繳費人需要取消參保的 , 應在參保期間(2022年11月01日0時起至2023年02月10日24時止)內提出 , 相關保費全額原路退回至繳費人 。保險公司不承擔撤單前后的保險責任 。
十五、關于保全的約定:
(一)信息變更流程:
本項目在參保時已經與醫保系統進行身份校驗一致 , 若后續需要進行參保信息變更的 , 請到本承保公司公布的服務網點窗口同步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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