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公租房申請 畢節公共租賃住房常見問題解答

1、公租房的配租面積怎樣確定?
相對應的戶型面積是指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面積與申請人的家庭人數相對應 。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積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積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積80平方米以下住房 。
家庭成員只有父女或母子兩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積配租 。
2、公租房有那些戶型?
戶型有單間配套、一室一廳、兩室一廳和三室一廳 。
3、搖號未能獲得配租的怎么辦?
對本次搖號未能獲得配租的,申請人可直接進入同一地點的下一輪搖號配租,也可提出變更申請地點,進入新的申請地點下一輪搖號配租 。
4、輪候期間申請人情況發生變化怎么辦?
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
5、配租后怎樣簽訂租賃合同?
領取配租確認通知書的申請人應在收到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發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件、配租確認通知書和入住通知書到指定地點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 。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請配租作廢,但可重新申請,申請時間按重新申請之日計算 。
6、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5年 。
7、承租公租房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嗎?
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時,需交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租賃合同的正常履行 。履約保證金按3個月的租金標準一次性交納 。
8、合同期滿承租人能續租嗎?
符合條件可以申請續租 。承租人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向住房保障機構提交續租申請,經審核合格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
9、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怎樣確定?
租金標準按照貸款利息、維護費并根據不同地段、不同房屋類別等因素,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財政、市住房保障機構等相關部門研究確定 。租金原則上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普通商品房市場租金的60%,并實行動態調整,每兩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
10、租金交納有哪些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積計算 。承租人應按月交納租金,交納日期為每月20日前,拖欠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11、承租人應交納哪些費用?
承租人應按時交納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等相關費用 。
12、.合租有哪些規定?
多人合租時,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請條件,且人數不超過3人,并確定1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 。由申請人負責簽訂租賃合同、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承租期間,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員 。
13、承租公租房后能換租嗎?
因承租人數發生變化或工作地點改變需要變更房屋面積或地點的,可以向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提出換租申請 。
14、公租房能轉租嗎?
不能 。公租房是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許承租人轉租 。
15、哪些情況承租人應退出公租房?
(1)租賃合同期滿;
(2)通過購買、獲贈、繼承等方式在申請地區獲得住房,且達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
(3)超過政府規定收入限制標準 。
16、哪些行為將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為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1)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2)轉租、出借的;
(3)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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