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期間 , 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 未出現依法應當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情形的 , 經辦機構不得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
因此可以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 。
【揚州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靈活就業嗎】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 , 繳費不滿10年的 , 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 , 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繳費20年以上的 , 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