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駕駛證審驗怎么辦理 北京駕駛證審驗流程

?辦理機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
?審驗范圍
(一)持有本市核發或者外省市核發的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車輛管理所接受審驗 。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
(二)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尚未達到12分的,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車輛管理所接受審驗 。
(三)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
?審驗的內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二)身體條件情況;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后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
(四)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時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 。
?審驗的方式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申請人學習教育后,車輛管理所出具接受教育的憑證 。
(一)對于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分達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貨車及校車駕駛人,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駕駛人,應采取現場審驗教育形式 。
(二)其他駕駛人可選擇“現場教育”或“網上教育” 。
?學法減分
(一)申請條件
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后累積記分未滿12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并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記分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 。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在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
2、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3、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4、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的;
5、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 。
(三)記分減免的形式
1、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三日內累計滿三十分鐘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1分 。
2、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滿一小時且考試合格的,一次扣減2分 。
3、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滿一小時為一次,一次扣減1分 。
(四)記分減免的申請地點:“交管12123”手機APP注冊用戶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網上辦理 。
?辦理地點
(一)審驗申請地點
1、境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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