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辦理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須知 濟南辦理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須知區別

一、申報居住登記范圍、時限
1、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來濟居住3日以上的 。
【濟南辦理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須知 濟南辦理居住登記和申領居住證須知區別】2、具有我市平陰縣、商河縣常住戶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在本市其他行政區域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 。
3、具有我市市區常住戶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市區,在我市平陰縣、商河縣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 。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由公安派出所發放“居住登記憑證”或申領居住證 。
二、申報居住登記途徑
為了便于流動人口及時申報居住登記,可以通過下列途徑依法申報:
1、流動人口可通過微信,進入“濟南e警通”或“山東微警務”公眾號進行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申報,據實填報流動人口信息;也可通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用工單位、出租房屋房主、物業、中介等社會用戶進行信息的登記申報 。
2、或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
三、申領居住證條件及時限
1、通過“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申報居住信息滿半年,且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
2、未通過“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申報居住信息或申報不滿半年,但有其他材料證明在濟實際居住、就業、就讀已滿半年,且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
3、未通過“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申報居住信息或申報不滿半年,但有其他材料證明在濟預期居住、就業、就讀半年以上,且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人員 。
4、居住證一人一證,每年簽注一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
四、居住證申領相關手續
1、居住證申領人身份證明 。含下列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 。
2、居住證申領人在濟實際居住證明 。含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需證明夫妻關系)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等均可);
(2)房屋租賃合同;
(3)單位出具的居住在單位內部、施工工地的證明;
(4)學生證或學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居住證明;
(5)小區物業或村(居)委會出具的居住在居民(親屬)家中的證明;
(6)其他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居住證明 。
對未申報居住登記或申報不滿半年,但持有的上述材料能夠證明在濟實際居住或預期居住半年的,無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不能證明的,可提供勞動合同、就業證明、納稅或繳納社保證明、入學通知書等材料予以輔證 。
3、換領、補領居住證所需手續:
如居住地址無變化,申請人只需持本人合法身份證明即可現場辦理 。如居住地址發生變化,申請人需持本人合法身份證明和本條第2款所規定在濟實際居住證明材料之一 。
五、居住證地址變更申報及相關要求
已申報居住登記或辦理居住證的,如居住地址發生變化,應按以下要求申報變更登記或辦理注銷手續:
1、在縣、市區內變更居住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變更登記 。
2、離開居住地到其他城市的,或本市范圍內跨縣、市區居住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等應當及時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
六、嚴格居住證代辦業務范圍:
按照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逼渲?,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應年滿60周歲 。(疫情期間,有特殊用證需求的,居住證內勤民警和社區民警可以代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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