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簽證辦理 南陽市居住證簽注時間要求

居住證簽注多長時間辦理一次
1、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 , 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 , 由居住證持有人或代辦人到居住地登記站辦理簽注手續 。
辦理簽注應當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以及居住地住址或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登記站要認真審驗證明材料 , 符合規定的 , 在原居住證證件上簽注居住地住址、有效期限、簽發機關等信息 。【南陽簽證辦理 南陽市居住證簽注時間要求】
2、居住證持有人在省轄市區或縣(市)行政區域內更換居住地的 , 應當在更換居住地15日內到現居住地登記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 。
3、居住證持有人在省內跨省轄市或縣(市)行政區域更換居住地的 , 應當到現居住地登記站申報暫住登記 。暫住登記滿半年后 , 再辦理簽注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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