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供暖時熱用戶不能有哪些行為 許昌市供熱用熱管理辦法

許昌供暖時熱用戶不能有的行為如下: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號文件頒布《河南省供熱管理試行辦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熱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拆改、連接或者隔斷供熱設施;
(二)安裝熱水循環裝置;
(三)從供熱設施中取用熱能;
(四)改動熱計量及溫控設施或者擅自開啟鎖閉閥;
(五)其他損壞供熱設施或者影響供熱用行為 。
第三十二條 居民熱用戶戶內非共用供熱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由熱用戶負責 。
【許昌供暖時熱用戶不能有哪些行為 許昌市供熱用熱管理辦法】熱用戶實施以上行為導致溫度不達標 , 熱經營企業不承擔責任 。經告知后拒不整改的 , 熱經營企業可以停止對其供熱 。給其他熱用戶或者熱經營企業造成損失的 , 熱用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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