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平泉市公租房補貼申報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承德市《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承保居辦[2018]61號及《平泉市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點》(平政辦[2021]69號)要求,為加快解決平泉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現將2021年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申報工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申報所需材料
(一)在城市中心城區居住且具有常住戶口家庭應遞交以下要件(提交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須提供原件以備核查)
1、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相關材料(已婚戶提供結婚證、離婚對象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住房狀況證明(擁有私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租住或借住他人住房的,需提供租住合同或借住協議);
(二)外來務工人員申報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時,除提交上述第一項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依法與用人(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的勞動保險證明;
2、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不動產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
(三)新就業職工、引進人才人員、鄉鎮教師、醫務工作者申請保障性住房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
(四)退役軍人申報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時,除提交上述第一項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退伍證和戶籍所在地村、鄉鎮出具無房(宅基地)證明 。
【承德平泉市公租房補貼申報需要什么材料】(五)采用虛報隱瞞戶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或偽造、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將記入平泉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統,5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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