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寒假放假安排 廊坊市育兒假休假條件及對象

廊坊市育兒假休假條件(對象):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
在社會保障方面,《條例(修訂)》具體規定了“三個假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延長產假由現行的六十天延長到九十天;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兒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需要二級以上護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十五天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七天的護理照料時間 。
【廊坊市寒假放假安排 廊坊市育兒假休假條件及對象】在配套支持方面,《條例(修訂)》規定,加強普惠性幼兒園建設,鼓勵、支持幼兒園延長在園時間或提供托管服務 。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和家庭托育點 。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工業園區等提供托育服務 。職工適齡子女達到二十人以上的用人單位可以舉辦托育機構為職工子女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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