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證件加急申請事由 具有什么情形的可以申請加急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本省居民因下列事由之一,申請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并經由申請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后,可在五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出入境證件:
1、出國(境)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
【出入境證件加急申請事由 具有什么情形的可以申請加急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2、出國(境)奔喪的;
3、出國(境)參加緊急商務活動的;
4、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的;
5、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6、省公安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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