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學院人才引進計劃 保定高校畢業生引才政策

引才政策
適用對象:《關于支持高校畢業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發布后來保留保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碩士學位研究生及取得同等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同等學歷留學回國人員)及大專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 ?!半p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可參照取得碩士學位研究生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本措施發布之前在保留保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原有政策執行 。
落戶獎勵1000元
對首次落戶保定主城區的高校畢業生,每人發放1000元落戶獎勵 。憑相關學歷證書可在保定市城鎮地區(涿州市除外)辦理落戶,辦理落戶和準遷手續時,優先受理,即來即辦 。支持企業設立集體戶,用于招用的高校畢業生落戶 。
購房發放安家費
發放標準:博士每人15萬元、碩士每人6萬元、本科每人2萬元 。
發放范圍:在保定市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的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取得同等學歷且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在主城區購買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下同)可享受本政策 。
發放方式:辦理房屋網簽備案和取得《不動產權證》后,按5∶5的比例發放 。
鼓勵事業單位、產業園區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人才住房,所建筑房屋全部由單位(產業園區)自持,僅用于保障引進人才使用,不能上市交易 。
事業單位吸納就業
引進的博士、碩士、緊缺急需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可采取選聘方式入職,優先納編,先加后減;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不受單位崗位數額限制申報職稱評審、辦理初次聘用 。市屬學校在編制限額內要積極接收部屬公費師范生,落實編制崗位 。
參賽補貼
在“中國創翼”創新創意大賽保定賽區中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和2萬元 。代表河北省參加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或全國“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的,獎勵5萬元 。
引進人才獎勵
在引進保定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過程中起直接、關鍵作用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其介紹引進的高校畢業生在保定市工作期間取得燕趙英才卡A卡、B卡的,每成功引進一人,由市級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
創業減免所得稅
高校畢業生在保創辦小微企業
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
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
在事業單位工作或與駐保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在30萬元及以上的,將其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為獎勵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一次性獎勵給個人 。
來保購房有保障
已就業人員:已落戶的,享受與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同等購房政策;未落戶的,憑畢業證書、主城區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補繳記錄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可以家庭為單位在保定主城區購買1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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