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臨海人才公寓申請對象 臨海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臺州臨海人才公寓申請對象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服務期協議并在其聘用崗位上,在我市無固定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政策性住房、直管公房、單位房、家庭或個人自有住房等),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申請租賃市人才公寓:
【臺州臨海人才公寓申請對象 臨海人才公寓申請條件】1、《臺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內的各類人才(目錄內容詳見附件);
2、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
3、引進到我市企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臺州市級及以上重點創新團隊核心成員(每個團隊核心成員不超過3人),臨海市百強企業的副總經理及以上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技師(屬于緊缺人才開發目錄范圍)及相當層次人才;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擔任我市規模上企業中層(一級部門、科室的正副經理、正副主任、正副科長等)及以上職務滿一年,或近3年來獲得縣(處)級及以上榮譽表彰、授權發明專利(主要完成人)的專業人才;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引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其中本科人才須擔任該單位中層及以上職務滿一年,或近3年來獲得縣(處)級及以上榮譽表彰的非臨海籍人才;企業人才工作積分兌換對象 。
》》》臺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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