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許可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許可條件

受理機構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 0576-88510507
辦理期限 1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臺州市行政大樓五樓東
設立依據 《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材料明細
①提交申請報告;
②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
③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權;
④學校章程及組成人員人單;
⑤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
⑥部省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材料 。
受理條件
收費標準 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收費標準為30元/本,根據浙價費[1999]437號和財綜[1999]109號有關規定
辦理流程
①單位提出申請;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許可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許可條件】②報主管部門同意;
③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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