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規定多少天 深圳市喪假規定多少天


一至三天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喪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但享有喪假人員的范圍和天數,未見相應的明確規定,所以只能參照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中,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的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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