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人才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 浦口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根據2023年3月13日浦口發布的《501套!浦口人才房(產權共有)這樣申請!》可知:
? 在浦口區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F類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浦口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 在浦口區工作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浦口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 在以下企業工作的核心團隊成員和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浦口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浦口人才共有產權房申請條件 浦口人才公寓申請條件】
①人才安居辦法中A-C類人才所在企業;
②在浦口區登記注冊的規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規上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中的企業、已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
③浦口區特色地標產業(集成電路企業、高端交通裝備企業、文旅健康企業、特色農業企業) 。? 在浦口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浦口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 在浦口區自主創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依法依規辦理營業執照 。? 在浦口區工作,經浦口區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符合浦口區產業發展定位的名校、名醫及相關企業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浦口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