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1高考春季招生 廣東2023春季高考依學考錄取投檔規則

【廣東省2021高考春季招生 廣東2023春季高考依學考錄取投檔規則】“依學考錄取”投檔辦法
省招生辦公室在各類別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 。
1.普通類:按照考生2023年第一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成績合成總分(含加分,下稱“學考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愿 。
2.藝體類:在考生學考成績、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照考生合成總分排序情況從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愿 。
3.當考生符合所填報院校專業組的投檔條件時,則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忌鷻n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后續院校專業組志愿 。
4.學考成績排序規則
(1)根據考生春季高考成績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 ??偡?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
(2)語文、數學、英語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列: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英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4位序,藝體類專業比較術科統考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
所有單科成績都相同時,排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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