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2020解讀 2022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 三 )


以虛增進項、虛假申報或其他欺騙手段 , 騙取留抵退稅款的 ,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 , 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
十三、適用本公告規定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的稅收管理事項 , 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
十四、除上述納稅人以外的其他納稅人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的規定 , 繼續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執行 , 其中 , 第八條第三款關于“進項構成比例”的相關規定 , 按照本公告第八條規定執行 。
十五、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留抵退稅工作 , 摸清底數、周密籌劃、加強宣傳、密切協作、統籌推進 , 并分別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 , 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 , 集中退還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稅務部門結合納稅人留抵退稅申請情況 , 規范高效便捷地為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敦斦?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第六條、《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同時廢止 。
特此公告 。
財政部稅務總局
【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2020解讀 2022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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