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拿到準遷證后落戶流程 無錫準予遷入證明換領、補領

申報材料
a、身份證
b、情況說明
c、原戶口遷移證開具記錄
受理條件
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超過有效日期或者遺失的,應當向原簽發機關申請換發、補發 。簽發地公安機關應當按原證件內容予以換發、補發,并注明開具日期 。
【無錫拿到準遷證后落戶流程 無錫準予遷入證明換領、補領】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登記的遷移地址需要變更的,持證人應當向原簽發機關重新申領,簽發地公安機關應當憑相關材料重新開具,并注明日期 。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時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法定辦理時限
當場辦理
收費情況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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