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事項
工傷保險金申領
二、所需材料
(一)因工傷殘:
1.《職工因工傷殘待遇審批表》一式三份
2.《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原件(同一人二次及以上申報的可以是復印件)
3.如有傷殘等級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原件
4.門診發票原件以及與門診發票日期相對應的門診病歷復印件
5.住院發票原件以及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原件和出院記錄(出院小結)原件
6.屬舊傷復發者需提供經審批的《中區直工傷人員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
7.配置輔助器具者需提供經審批的《中區直工傷人員配置輔助器具申請表》
8.轉診轉院者需提供經審批的《中區直工傷人員轉診轉院申請表》
9.康復治療者需提供經審批的《中區直工傷人員康復申請表》
10.如申報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合同
11.如申報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需提供與住院、出院日期、出發地、目的地相符合的車票以及住院發票復印件
12.身份證復印件
(二)因工死亡:
1.《職工因工死亡待遇審批表》一式三份
2.《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原件
3.門診發票原件以及與門診發票日期相對應的門診病歷復印件
5.住院發票原件以及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原件和出院記錄(出院小結)原件
6.死亡證明(縣級以上醫院、公安部門、人民法院出具)
7.單位減員情況表(人員變化情況表)
8.職工因工死亡有供養遺屬的,除提交上述證明外,還需提交:
(1)供養親屬檔案復印件
(2)無生活來源證明(城鎮社區以上的政府部門開具,農村提供鄉、鎮以上政府開具)
(3)在校證明(注明是否享受助學金)
(4)供養直系親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5)領養子女需提供公證處或民政部門證明
(三)涉及第三人責任的
【工傷保險辦理程序 工傷保險金申領業務】申報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待遇涉及第三人責任的還需提供民事賠償法律文書原件
(四)申請先行支付的
1.申報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待遇先行支付的還需提供工傷職工的本人書面申請材料
2、填報《自治區本級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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