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流動人口異地護照申請材料 防城港市戶籍辦事大廳

【防城港流動人口異地護照申請材料 防城港市戶籍辦事大廳】一、為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異地辦理普通護照的便利措施
1、屬南寧市戶籍人員的非南寧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的(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1)交驗填寫完整、真實、清晰的申請表;
(2)提交符合制證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兩寸彩色照片(規格33mm×48mm);
(3)交驗申請人本人居民身份證(16歲以下人員可免交)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雙方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5)未滿16周歲申請辦理普通護照的,應由其一方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及其一方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申請)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親筆開具的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
2、非南寧市戶籍的就業和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未滿16周歲的子女(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1)交驗填寫完整、真實、清晰的申請表;
(2)提交符合制證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兩寸彩色照片(規格33mm×48mm);
(3)交驗申請人本人居民身份證(16歲以下人員可免交)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屬就業人員的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5)屬就學人員的需提交在讀高等院校所出具的就讀證明;
(6)屬就業、就學人員配偶、子女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居住證或暫住證明)及雙方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7)未滿16周歲申請辦理普通護照的,應由其一方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及其一方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申請)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親筆開具的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
二、為60周歲(含)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辦理普通護照的便利措施
1、交驗填寫完整、真實、清晰的申請表;
2、提交符合辦證要求的申請人照片;
3、交驗申請人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提交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居住證或暫住證明);
三、為內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辦理換、補發普通護照的便利措施
1、交驗填寫完整、真實、清晰的申請表;
2、提交符合制證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兩寸彩色照片(規格33mm×48mm);
3、交驗申請人本人居民身份證(16歲以下人員可免交)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提交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居住證或暫住證明);
5、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須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
6、未滿16周歲申請辦理換、補發普通護照的,應由其一方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及其一方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申請)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親筆開具的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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