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溫補貼一般是幾月到幾月 江門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廣東高溫補貼一般是幾月到幾月 江門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答: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10月 。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 。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 并納入工資總額 。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 , 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 。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
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 , 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 減輕勞動強度 , 采取有效措施 , 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 , 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 , 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 , 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 , 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 , 縮短連續作業時間 , 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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