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公租房申請信息一覽表 咸陽公租房申請表下載( 二 )


秦都區(含高新區)、渭城區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在配租前,保障資格、分配方案、須經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進入分配程序 。市住房保障部門可根據咸陽市城區公布的保障輪候順序適當予以調整 。配租過程應在市住房保障部門的監督下實施 。
以上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結果,必須上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登記備案,進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庫 。
3、市級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統一組織分配管理 。市住房保障部門要嚴格按省市有關政策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
4、按照《咸陽市城區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配套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統一分配管理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家庭或個人,配租時可優先予以照顧:
(1)家庭成員有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肢體行動不便的;
(2)優撫對象(無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或者革命烈士家庭家屬);
(3)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技術人才;
(4)家庭成員有轉業軍人或獲得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勞動模范稱號的;
(二)租賃管理
(1)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個人應與市住房保障部門或經市住房保障部門同意的管理單位簽訂《咸陽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及《物業管理合同》,明確約定房屋用途、使用要求、租賃期限、房屋退出等有關事項 。公共租賃住房租期為三年,租期滿后,符合保障條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請續租,續租時必須重新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
【咸陽公租房申請信息一覽表 咸陽公租房申請表下載】(2)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原則按照同地段市場租金的70%確定 。租金按建筑面積計算,按照房屋不同地段、結構、層次制定相應調節系數,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市物價部門確定,每兩年調整公布一次 。租賃單位不得超標收費或者擅自提高公共租賃住房收費價格 。
(3)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上繳同級財政 。租金收入專項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投資補助和償還公共租賃住房貸款及利息 。
(4)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時,一次性交納6個月租金額作為押金,以保證租賃合同正常履行 。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無違約責任的退還押金,違約的可從押金中抵扣應承擔的相關費用 。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履行,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剩余時間計算 。家庭無共同申請人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
(6)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個人,實行年度復核和動態管理制度 。年度復核工作由各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街道辦或所在單位具體實施 。每年12月31日前,街道辦或所在單位,要對已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個人,進行復核 。根據復核結果,符合繼續保障條件的,由街道辦或所在單位簽署復核意見,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同意后,繼續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年度復核不符合繼續保障條件的,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查后,取消該家庭或個人保障資格,收回住房 。復核及退出情況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 。
(三)退出管理
(1)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在租賃合同期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
(2)承租人在承租期間通過購買、贈與、繼承等方式在市區獲得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且達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或在租賃期內超過政府規定收入標準的,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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