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銜接辦理流程

聊城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銜接申請如下:
事項簡述: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兩種制度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 。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
辦理材料:有效身份證件【聊城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銜接辦理流程】
辦理方式:
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結果送達: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
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衡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
辦理時間:工作日
辦理機構及地點: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
咨詢查詢途徑:鄉鎮(街道)事務所或縣級社保機構
監督投訴渠道:鄉鎮(街道)事務所或縣級社保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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