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聊城醫保報銷比例

【聊城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聊城醫保報銷比例】聊城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匯總如下:
聊城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在職職工
起付標準一3萬元(含),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分別可報銷90%、88%、83%;3萬元一6萬元(含),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分別可報銷92%、90%、85%;6萬元以上,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分別可報銷95%、93%、88% 。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7萬元調整為10萬元 。另外,單位新增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參保后中斷繳費6個月以上,自首次繳費或補繳之日起,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免責期調整為3個月,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免責期調整為6個月 。而為配合此次政策調整,將二、三級醫院的首次住院起付標準進行了適當上調,分別調整為600元、1000元 。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由18萬元調整為20萬元,支付比例90%;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救助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由25萬元提高到30萬元,超過的部分,原來由單位承擔的35%改由醫保承擔,醫保共承擔70%,個人承擔30%,上不封頂 。
城鎮居民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 。
1、是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
2、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
3、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 。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
參保居民轉外就醫醫療費報銷政策按照聊政辦發[2014]46號文件執行 。對于參保職工,未辦理轉外備案手續的惡性腫瘤治療等特殊病種,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5%;其它病種,辦理轉外備案手續但未提供建議轉診證明的,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10%;未辦理轉外備案手續的,個人首先自負比例為25% 。
少兒
1、住院醫療保險待遇 。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線,報銷65%;二級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60%;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55% 。
2、門診特殊病報銷待遇 。門診特殊病在一個年度內起付線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住院報銷標準執行 。特殊門診病種包括:腎透析、腎移植術后抗排異、癌癥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術后抗排異、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
3、門急診報銷待遇 。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 。
大病
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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