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時間要求是 聊城市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目錄

聊城職業培訓補貼申請信息如下:
回答:聊城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時間要求是在證書取得后12個月內 , 向培訓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 部門即時受理 。
受理時間:5月至9月夏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8:30一12:00 , 下午14;30一18;00;
10月至4月冬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 , 下午]4;00一17:30
受理地點:聊城市東昌府區東昌西路24號南樓1018室市勞動就業辦公室
咨詢電話:0635-8288391
補貼對象
(一)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貧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在校學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含建檔立卡的適齡貧困人口)、登記失業人員 , 統稱“五類人員”(下同) 。
(二)企業職工崗前培訓: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 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企業組織的崗位技能培訓)
(三)項目制培訓: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即將刑滿釋放人員(刑期不足兩年的 , 下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黃河灘區遷建居民 , 以及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 , 符合參加特別職業技能培訓計劃條件的人員 。
補貼申請材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 港澳臺人員可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下同)
2、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
【聊城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時間要求是 聊城市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目錄】3、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
4、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學生還需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申請補貼人員《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 下同)等信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查 。
申請流程
1、申請
在證書取得后12個月內 , 向培訓地人社部門提交職業培訓補貼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受理
人設部門即時受理申請
3、審核
20個工作日完成初審
4、公示
初審完成后 , 應按程序提交會議研究 , 將擬撥付補貼情況向社會公示 ,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享受補貼的人員名單(含隱藏部分數字的身份證號)、培訓機構、培訓專業(工種)、培訓時間、培訓成果、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 。同時公布人社部門的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 , 接受社會監督和實名舉報 。
5、發放
根據審核、公示情況 , 人社部門每季度向財政部門提交申請 , 由財政部門(或授權人社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者本人銀行卡(社保卡)賬戶或培訓機構、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 并將資金撥付情況錄入“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管理服務信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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