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浙江舟山告市民朋友書


11月16日浙江舟山告市民朋友書

文章插圖
廣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市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為切實保障市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導不聚集,不聚餐 。盡量減少人員聚集 , 超過50人以上的聚會活動須向屬地疫情防控辦報備 。多用電話、視頻方式增進交流 。倡導不聚餐 , 紅白喜事簡辦 。
二、自覺配合落實核酸檢測要求 。請市民朋友及時參加48小時常態化核酸檢測 。7天內有省外旅居史人員,抵舟后實施“3天3檢” , 并在抵舟當天第一時間完成核酸“落地檢”;7天內有省內市外旅居史人員,抵舟后實施“3天2檢”,后續按照舟山市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執行 。重點行業人員嚴格按照規定頻次進行核酸檢測 。
三、主動配合做好公共場所查驗 。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時主動配合掃場所碼、查驗健康碼、行程卡、核酸證明、戴口罩、測溫等防疫措施 。
四、做好日常防護 。廣大市民要履行好個人防疫責任,繼續強化防護意識,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規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用公筷”等良好習慣,主動接種新冠疫苗 。加強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十大癥狀”,及時前往就近發熱門診規范就診 。
五、嚴格落實來(返)舟報備制度 。請入舟人員嚴格落實目的地提前報備制度,認真填寫“入舟申報系統”,積極配合各入舟“首站”防控檢查 , 入舟后及時向目的地所屬村(社區)、單位或所住賓館、酒店、民宿報備 。
11月16日浙江舟山告市民朋友書
六、不信謠,不傳謠 。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疫情防控相關責任和義務,不信謠,不傳謠,不傳播未經權威機構發布的疫情信息 。對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重點地區旅居史)、拒絕落實相應防疫措施的 , 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舟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11月16日浙江舟山告市民朋友書】2022年11月16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