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備+餐飲+公共場所核酸 洛陽市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


報備+餐飲+公共場所核酸 洛陽市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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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返)洛人員及報備
1.有市域外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要提前通過“支付寶—健康碼—來豫報備”向目的地村(社區)、賓館酒店或單位進行報備,抵洛后24小時內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村(社區)、賓館酒店等對排查出的未報備人員,要指導其即刻補錄報備 。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應主動告知高風險區旅居史,配合落實“點對點”轉運、居家隔離等管理措施和賦碼管理 。
2.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離”的境外來(返)洛人員管理措施調整為“3天居家隔離”,在居家隔離的第1、2天各開展1次抗原自測,第3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
3.5日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洛人員管理措施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在居家隔離第1、3、5天各開展1次抗原自測 , 第7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
溫馨提示:疫情防控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具體防控要求請咨詢您社區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門 。
調整密接判定和管理措施
發現陽性人員,立即啟動流調管控,判定核心密接、一般密接,不再判定次密接 。對核心密接(陽性人員同房間居住、學習、辦公人員 , 同桌就餐人員、共同乘坐交通工具人員)實行“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管理措施,在集中隔離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在居家隔離的第3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對一般密接(除核心密接之外的其他密接)實行“8天居家隔離” , 第1、2、3天各開展1次抗原自測,第5、8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
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實行賦碼管理;居家隔離人員必須戴口罩,獨立居住(有單獨衛生間的單間),避免與家人接觸,拒絕一切探訪,同住人員均不得外出;居家健康監測期間非必要不外出 。
這些場所不再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除進入各級機關、學校、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及需摘卸口罩的公共服務場所需出示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進入其他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要落實掃場所碼、測體溫、規范佩戴口罩等常態化防控措施;入住賓館酒店要出示“兩碼一證”,有市域外旅居史人員同時出示社區報備記錄 。
餐飲機構
小型餐飲機構以外賣為主經營,實行單人單桌;大型餐飲機構包間開放,公共就餐空間上座率不得超過50% , 舉辦宴席單次規模不得超過50人,不得在同一開放場所承接多家宴席;對就餐人員嚴格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農村宴席繼續堅持不超過50人,村醫組織對參與人員要進行抗原檢測,費用自理,由村紅白理事會監督落實到位 。場所經營者、宴席舉辦者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從嚴追責問責,并承擔防疫相關費用 。
關于恢復退燒藥等四類藥品實名登記銷售的通知
根據《洛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 , 繼續發揮藥店“哨點”作用,現就恢復退燒藥、止咳藥、抗生素和抗病毒類藥物(簡稱“四類藥品”)實名登記銷售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四類藥品實名登記銷售制度
即日起,全市藥店允許銷售“四類藥品”,繼續運用“藥店藥品監管追蹤系統”實行實名登記報告制度,藥店須如實登記購藥人員姓名、身份證號、住址等相關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完整、可追溯 。既要方便群眾購藥 , 又要更好發揮疫情防控“哨點”作用,為疫情防控提供數據信息 。
二、嚴格落實進店顧客疫情防控措施
藥店要嚴格落實顧客進店掃場所碼、測體溫、戴口罩,對發現的健康碼異常、體溫異常人員按疫情防控要求進行管控 。對不掃場所碼、不佩戴口罩、拒絕測量體溫的顧客,不得進入藥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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