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具體認定辦法

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具體認定辦法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和我省規定,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認定具體辦法是:
原干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工人崗位工作,達到 50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已滿 5 年的,其退休年齡可按 50 周歲執行;達到 50 周歲時在工人崗位連續工作不滿 5 年的,退休年齡按55 周歲執行 。
原干部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工人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 55 周歲執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滿 10年的其退休年齡按 55 周歲執行;在管理崗位連續工作不滿 10 年的,按 50 周歲執行 。
【威海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具體認定辦法】
原工人身份的女職工,曾經在管理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按 50 周歲執行企業內部退養的女職工,在辦理退休時,內退期間原則上按內退時的崗位認定 。根據本人申請,內退期間也可視同為在工人崗位的時間 。原在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工作期間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已滿 10 年的女職工,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殊工種退休的年限條件,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在從事非公有制經濟或失業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亦可按特殊工種的規定辦理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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