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租房補貼哪些情況不能申請 泰安市租房補貼申請

申請人及申請家庭成員沒有以下情形:
(1)擁有汽車的,單臺價值高于12萬元(含,按購買價格計算),或有兩臺(含兩臺)以上汽車,或擁有營運、工程等車輛 。
(2)在注冊資金超過50萬元的民營股份制有限公司(以企業注冊登記為準,不按是否實際出資認定)中擔任法人、董事、股東等職務 。
(3)名下存款、證券、住房公積金,汽車、股份及商業、生產、辦公等非住宅用房(按購買價格計算)合計價值高于20萬元(含) 。
【泰安租房補貼哪些情況不能申請 泰安市租房補貼申請】5、在市內四區租賃住房,自申請當月計算,至租賃到期日不少于一年,并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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