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衡陽市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告( 二 )


六、堅持科學規范佩戴口罩 。
廣大市民在商超市場、影劇院、賓館酒店等室內外人員密集場所時 , 乘坐廂式電梯和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在餐廳、食堂處于非進食狀態時,在醫院就診、陪護、核酸檢測時以及出現呼吸道癥狀時 , 均應規范佩戴口罩 , 務必蓋住口鼻 , 鼻托處要密閉,保持口罩和臉部貼合緊密,在人員密集場所不要摘下口罩或拉下口罩露出口鼻,防范感染風險 。風險人員在處于集中隔離轉運、辦理入住、取餐、核酸采樣、外出就醫、解除隔離等情況時,應規范佩戴N95或KN95醫用防護口罩,并做好手衛生 。
七、規范舉辦各類聚集性活動 。
堅持“非必要不舉辦、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盡量減少舉辦會議、培訓、展銷等聚集性活動 , 確需舉辦的必須按程序審批并落實舉辦方的防控主體責任和防控措施,盡量縮小規模,減少參與人員 。倡導“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 , 確需舉辦的,向舉辦地社區(村)或工作單位報備,落實掃“場所碼”及人員信息登記等防控措施 。
八、嚴格責任追究 。
對不遵守本通告的個人和單位,將視情形予以追責問責,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視疫情形勢和防控政策變化適時調整,另行公布 。
衡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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