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征收補償方案如何確定?


天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征收補償方案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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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征收補償方案如何確定?
答:根據《天津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號) ,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 , 報區人民政府 。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布 , 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因舊城區改建(含棚戶區改造)需要征收房屋 , 半數以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的 , 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代表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 , 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征收補償方案 。
【天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征收補償方案如何確定?】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情況、聽證會情況和根據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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