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職業培訓和就業扶貧政策 泰安就業補貼

職業培訓和就業扶貧政策
1、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初級工1000 元/人,中級工 1500 元/人,高級工 2000 元/人,技師3000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人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照1000 元/人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由各縣(市、區)、功能區根據培訓時間和成本,按照不高于10元/課時,最多不超過800元/人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 。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根據培訓內容不同,分別給予300元/人、720元/人和1200元/人培訓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在真實電商平臺(含微店)注冊成功的按照1200元/人給予培訓補貼 。
適用對象:具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城鄉各類勞動者 。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政策內容:對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第三方評價機構評價并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按規定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企業項目納入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重大項目庫的有關工種或納入緊缺職業指導目錄的工種,補貼標準提高到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90% 。
適用對象: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 。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3、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初級工1000 元/人,中級工 1500 元/人,高級工2000元/人,技師3000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人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照1000 元/人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由各縣(市、區)、功能區根據培訓時間和成本,按照不高于10元/課時,最多不超過800元/人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 。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根據培訓內容不同,分別給予300元/人、720元/人和1200元/人培訓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在真實電商平臺(含微店)注冊成功的按照1200元/人給予培訓補貼 。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培訓的,同時給予一定標準的生活費補貼 。生活費補貼標準按照當地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60%執行,平均到天計算,且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最長不超過30天 。
適用對象: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4、就業困難人員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
政策內容: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 。按照當地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60%執行,平均到天計算,且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最長不超過30天 。
適用對象: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 。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5、就業重點群體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政策內容:疫情防控期間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每人每年申領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
適用對象: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 。
申領條件: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 。
辦理渠道:培訓人員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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