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至11月20日 市外來返舟山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更新至11月20日 市外來返舟山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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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報備行程
所有來(返)舟人員,提前3天通過“入舟人員申報系統”主動向所在社區(村)、住宿賓館、單位等報備;落地12小時內向所在社區(村)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并積極配合“7天內旅居史詢問”,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措施 。
更新至11月20日 市外來返舟山人員健康管理措施
二、配合做好“落地檢”
省內市外來返舟人員,須落實“3天2檢”(前3天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且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 。省外來返舟人員 , 抵舟后主動在入舟首站完成一次“落地檢”,并落實“3天3檢”(前3天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檢測) 。在檢測結果未出之前,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公共場所,出行時規范佩戴口罩,之后按照舟山市“3天1檢”常態化核酸檢測要求進行檢測 。
三、加強重點場所防控
入住本島區域內酒店、賓館、民宿(漁農家樂)等,須提供24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或“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24小時內核酸采樣證明”,同時須配合做好“掃(亮)碼+測溫+戴口罩+行程卡”查驗 。
【更新至11月20日 市外來返舟山人員健康管理措施】進入重點公共場所,請配合落實測溫、戴口罩和“一掃三查”措施,即逢進必掃“場所碼” , 查健康碼、查行程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四、加強個人自我健康管理
所有在舟人員嚴格落實“3天1檢”常態化核酸檢測 , 自覺履行個人防疫責任,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等良好衛生習慣 。近7天內有涉疫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市民,一旦出現發熱、咳嗽、鼻塞、流涕、咽痛等癥狀時,應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報告 , 并居家等候工作人員上門,避免自行前往核酸采樣或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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