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換購住房退稅辦理條件+材料+流程 成都換購住房退稅辦理條件 材料 流程圖

辦理條件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 , 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 , 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 。
例1:納稅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 , 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一套住房 , 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購住房的時間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 , 故符合政策規定的時間條件 。
辦理材料
納稅人申請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 , 除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表》外 , 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一)納稅人身份證件;
(二)現住房的房屋銷售合同;
(三)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 , 房屋銷售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及其復印件;
(四)新購住房為新房的 , 報經住建部門備案(網簽)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復印件 。
【成都換購住房退稅辦理條件+材料+流程 成都換購住房退稅辦理條件 材料 流程圖】辦理流程
納稅人享受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的 , 應當向征收現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 也就是說 , 納稅人賣房時在哪個稅務機關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 就向哪個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
稅務部門實行不動產登記稅費一窗辦理制度 , 一般情況下 , 納稅人應當在本地政務服務大廳或者不動產交易大廳等場所繳納現住房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 因此仍應到該政務服務大廳或不動產交易大廳提起退稅申請 , 如果當地稅務機關另有規定 , 按照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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