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縣恢復辦理婚姻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據上級民政部門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將實行電話預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業務 。現將疫情防控期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婚姻登記業務恢復時間及接受電話預約時間
所有婚姻登記業務于2020年3月16日(周一)開始,一律采取電話預約方式,實行電話預約登記制度,調控登記數量 。
電話預約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
預約電話:0533—6961242
二、業務辦理時間及人員數量安排
辦事群眾須按照電話預約的時間到現場辦理業務,辦理時間內趕不到現場的要提前電話告知婚姻登記中心,辦理時間內趕不到現場也不提前告知的視為放棄,不受理未經預約業務 。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為避免人員聚集,疫情防控期間婚姻登記服務中心開放2個服務窗口,當事人須按照業務辦理時間分批分段預約辦理(結婚、補領約30分鐘,離婚登記約60分鐘) 。
當日預約數滿,可順延至第二天或由預約群眾自行選擇預約時間 。每個時間段不超過3對 。
每天預約時段為:
上午:8:30—9:30、9:30—10:30、10:30—11:30,
下午:13:30—14:30、14:30—15:30、15:30—16:30 。
三、注意事項
1、需提供的材料:為加快辦理時效,當事人需提前咨詢相關業務辦理要求和流程,辦理業務時提供如下材料:
(1)結婚(補領)登記:①雙方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3張 。②證件丟失或者超過有效期的,應當先到公安部門補辦證件 。③婚姻狀況是離婚的需要帶相應的離婚證件(離婚證、調解書、判決書及生效證明),婚姻狀況是喪偶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欄需改成“喪偶” 。
(2)離婚登記:①雙方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 。②離婚協議書內容包含:1、離婚原因 2、子女安排 3、財產處理 。③注意事項:1、本人戶口本內頁戶主一致,戶口本上所有信息與身份證上要一致 。2、證件丟失或者超過有效期的,應當先到公安部門補辦證件 。3、每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2張 。
2、進入登記大廳的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消毒 。室內各窗口之間當事人及候登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間隔1.5米以上 。
3、疫情防控期間,結婚登記大廳每次只允許進入2對、婚姻登記窗口每次只允許進入1對群眾辦理業務,辦理完畢后須盡快離開登記場所,辦理過程中不允許任何親朋陪同 。
4、疫情防控期間離婚登記暫停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結婚登記暫停頒證儀式 。
5、主動推遲登記 。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接觸史及正處于居家觀察期間的市民,請在觀察期結束后再來辦理婚姻登記 。
高青縣民政局
【高青縣恢復辦理婚姻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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