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域外在編人才回調公示 淄博調動和錄

淄博調動和錄(聘)用人員遷移戶口業務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調動函或錄用通知書、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擬落戶地證件材料(包括合法穩定住所、居民戶口簿、單位集體戶、人才或社區集體戶) 。
淄博戶政業務辦理便民措施:
【淄博市域外在編人才回調公示 淄博調動和錄】將原由分(縣)局審批的市內區縣間戶口遷移(城鎮居民到農村落戶除外)、申報1周歲以上公民出生登記、收養落戶申請事項下放至派出所審核 。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符合辦理條件和法定形式要求的,由公安派出所即審即辦、一次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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