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斗毆之后的“拉鋸戰”:涉事紀委干部履行和解協議后,又告對方敲詐勒索( 三 )


令茍某斌感到奇怪的是他們三人處罰結果卻不相同 , 楊某斌毆打他人,處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500元,楊某以毆打他人罰款500元 , 茍某斌以毆打他人罰款500元 。正觀新聞采訪人員聯系到辦案民警 , 他卻沒有給出答案 。
“說我持刀傷人,這個東西要講法律依據的,還是要以公安認定的事實為準 。”楊某告訴正觀新聞采訪人員 。
楊某斌告訴正觀新聞采訪人員,當時現場并沒有螺絲刀,也不存在螺絲刀傷人一事,楊某只是個勸架的 。針對茍某斌耳朵上的傷痕 , 楊某斌稱 , “他耳朵上有傷 , 我是后來才知道的 。當時打架的地方旁邊是蘋果園,有可能就是被蘋果樹杈劃到了 。”
被舉報“敲詐勒索”
楊某斌稱 , 在互毆一事發生后,他身體并無大礙,反而杜某文和茍某斌住了院 。“當時簽調解協議的時候,傷情鑒定還沒出來 。”
“后來經過鑒定 , 杜某文大腦左頂葉海綿狀血管瘤,屬自身內源性疾病,不做人已損傷程度鑒定 。我們憑什么給他賠錢 。”楊某斌告訴正觀新聞采訪人員 。
隨后楊某、楊某斌以“敲詐勒索”將茍某斌和杜某文向慶陽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及相關部門投訴 , 要求他們二人返還第一批賠償款 。楊某告訴正觀新聞采訪人員,此事和他并沒有關系,“我當時坐在一名社會人員的車里,楊某斌和茍某斌發生了沖突,茍某斌也非要把我扯進去,讓我給他賠錢 。”
2021年6月8日,慶陽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在電話中告知了茍某斌調查后認定結果 , 協議是楊某、楊某斌二人自愿主動和茍某斌、杜某文達成的調解協議,賠款是他們拿茍某斌和杜某文兩個人的銀行卡把款打過去的為由不予立案 。茍某斌和杜某文的后期賠款卻再無音信,中間人也表示無能為力 。
而楊某卻想拿回之前轉過的錢 。茍某斌也向慶陽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復議,希望撤銷自己的行政處罰,而結果卻沒能如愿 。2021年9月8日 , 慶陽市公安局行政復議決定書顯示:茍某斌,楊某斌,維持寧縣公安局行政處罰 。

一場斗毆之后的“拉鋸戰”:涉事紀委干部履行和解協議后,又告對方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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茍某斌希望撤銷自己的行政處罰
茍某斌向采訪人員提供了一份錄音,茍某斌稱,楊某在電話中告訴茍某斌,他已經和寧縣公安局聯系,只要茍某斌把賠償金退還,可以給茍某斌撤銷行政處罰 。但是茍某斌并未同意,賠償金也就沒了下文 。
2022年9月18日,茍某斌向12388舉報稱慶陽市紀委干部楊某毆打他人的事實和派出所錯誤判案 。“11月1日,我接到慶陽市公安局教育整頓辦的電話,對方稱我在網上舉報楊某和紀委監察室干部趙某鋒威脅一事,等待調查后給我回電話 。”茍某斌告訴正觀新聞采訪人員,“11月10日 , 對方回電說,案件由湘樂派出所辦理案件已超期,正在督促辦案,已通知公安局紀委對趙某峰進行處理 。”
一場斗毆之后的“拉鋸戰”:涉事紀委干部履行和解協議后,又告對方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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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觀新聞采訪人員 程子鑫
編輯:孫露青
【一場斗毆之后的“拉鋸戰”:涉事紀委干部履行和解協議后,又告對方敲詐勒索】統籌:石闖 李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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