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出生證辦理須知和注意事項 臨沂辦準生證需要什么證件

最新出生證辦證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首次簽發
新生兒出生后原則上應在1個月內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最長時間不超過1年 。所需材料:
1、 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 首次簽發登記表
3、 新生兒必須取好大名
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本人的,領證人需提供新生兒父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以及新生兒母親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同時領證人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
蘭山區棗園中心衛生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節假日除外)
二、補發
1、父母雙方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同時到場 。
2、個人書面申請(現場領取填寫) 。
3、原簽發機構(出生醫院)出具的原《出生醫學證明》的首簽登記表、存根復印件、住院分娩病例復印件(均需蓋章) 。
4、新生兒戶籍情況 。未落戶的,提交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戶證明;已落戶的,提交新生兒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
5、補辦時間和地點 。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到蘭山區婦幼保健院里院三樓產房門旁出生醫學證明辦公室辦理 。
聯系電話:0539-6378098
地址:蘭山區通達路與成才路向北200米路東
三、換發
換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領人向原簽發機構申請換發出生醫學證明,申請換發時,需提交新生兒父母書面申請、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領證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原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和換發登記表等 。
1、因當事人或簽發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包括私拆副頁、亂涂亂改、打印錯誤、字跡不清、項目不全、嚴重損壞、未加蓋印章、身份證號碼或其它信息發生變更等);
2、經公安戶口登記機關證實新生兒姓名不能進行出生登記,需要變更新生兒姓名的 。
換發時應由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領證人到原簽發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領證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及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授權委托書、原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和換發登記表等資料(申請變更新生兒父母雙方或一方信息的,應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簽發機構在審核相關材料無誤后予以換發(已辦理出生登記的只換發正頁) 。
地址:蘭山區通達路與成才路向北200米路東
四、《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注意事項
1、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前,請務必確定新生兒姓名 。《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不能更改,簽發前請認真對照首次簽發登記表核實其內容 。
2、《出生醫學證明》是新生兒公安落戶、接受醫療保健服務、入托入學、申請出國移民留學的重要依據和憑證,請妥善保管!
3、《出生醫學證明》副頁為上戶時公安機關裁剪聯,請各位家長不要自行裁剪《出生醫學證明》副頁 。若自行裁剪,由此導致不能上戶等法律后果自負 。
4、根據省市要求蘭山區棗園中心衛生院已啟動線上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請先關注微信健康山東服務號,綁定個人身份信息,按流程提示操作辦理) 。
五、《出生醫學證明》重要性
《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系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主要內容包括:新生兒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及出生時間、出生地、出生孕周、健康狀況、體重、身長、母親基本情況(姓名、年齡、國籍、民族和身份證號碼)、父親基本情況(姓名、年齡、國籍、民族和身份證號碼)、接生醫療機構名稱等 。《出生醫學證明》是孩子出生的第一個身份證明,以后轉戶口、上學、出國,坐飛機,辦理身份證,公證處繼承遺產都要用到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后需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應用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