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通報郴州北湖區發現2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 二 )


21:00 兩人步行至郴州大漢五金機電建材城旁姊妹餐館用餐
22:21 兩人付款離開 , 李某合步行至車上睡覺,謹某東步行至餐館附近朋友家住宿
11月22日
8:20 李某合一人到萬華機電市場公共衛生間,隨后步行前往附近的遇見你早餐店用餐
8:31 付款離開后步行至車上休息,隨后接到疾控部門電話通知 , 閉環轉運至市定點醫院
如與上述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請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當地社區(村)或北湖區疾控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735-2222260)報告,配合做好隔離醫學觀察或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工作 。
當前 , 疫情形勢嚴峻復雜,“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壓力持續增大 。請廣大市民及來(返)郴人員增強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健康第一責任人”要求,主動履行防疫義務 。
1.嚴格執行入郴防疫要求 。外省入郴人員應嚴格落實“提前報備、入郴即檢、分類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來郴,在第一入郴點進行落地核酸檢測或閉環轉運至隔離管控點,后續核酸檢測按分類管控要求進行,最后一次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前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場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2.主動做好個人防護 。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風、勤消毒、少聚集、主動接種疫苗 , 進入公共場所要戴好醫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
3.倡導廣大市民減少跨市出行 , 不前往有高風險地區或本土疫情社區傳播的地市 。
4.進入各類公共場所主動配合開展掃“湖南場所碼”、測溫、戴口罩、核酸陰性證明查驗等防疫措施;各級各類聚集性場所及公共場所,要嚴格履行主體責任,督促進入場所人員落實常態化防疫措施 。對不配合執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的人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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