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醒( 二 )


3.強化重點人群排查 。入境人員需在第一入境點落實5天集中隔離,抵株后再進行3天居家隔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者仍實行集中隔離 。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高風險區外溢人員需落實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居家隔離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加強外省來(返)株和省內有疫情發生地來(返)株人員排查 , 及時準確報送閉環轉運信息,嚴格規范組織居家隔離 , 按規定頻次開展核酸檢測 。各居民小區、單位和符合條件有序開放的商超、市場、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要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發現涉疫風險人員第一時間報告 。
4.遵守戴口罩等防疫規定 。按照株疫防辦告【2022】2號文件 , 堅持“凡外出必戴口罩” , 進入農貿(集貿)市場、賓館、商場超市、交通站場、景區景點、文體場館、娛樂場所、辦事大廳、醫療機構、托幼機構、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公共空間時,參加各類會議、培訓、考試等聚集性活動時,進入廂式電梯等公用密閉空間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 , 等候核酸采樣、測溫驗碼等健康檢查時,務必科學規范全程佩戴口罩 。凡未規范佩戴口罩不聽勸阻進入公共場所且引起疫情傳播或有嚴重傳播風險的,涉及其本人的核酸檢測、交通轉運、集中隔離、醫療救治等一切費用自行負責,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
5.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后要及時主動聯系社區工作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情況下前往醫療機構就診 。不自行購藥治療,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好口罩 。在未排除感染風險前不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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