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設立的育兒假怎么用?

湖南新《條例》規定 , 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 , 在子女3周歲以內 , 夫妻雙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兒假 。這里存在兩個問題 , “每年”怎么理解?10天假是否需要一次性休完?
李興彪指出 , “每年”指以子女生日當天至下一周歲生日的前一天作為一年 。例如:孩子2021年12月2日出生 , 那么在孩子滿3歲前 , 每年12月2日至次年12月1日算一年 , 在此期間夫妻雙方可以享受各10天的育兒假 。每年的育兒假應當在當年使用 , 不轉結至下一年 。
【湖南新設立的育兒假怎么用?】“設置育兒假的初衷 , 是考慮到3歲以下的嬰幼兒存在大量臨時性的短期照護需求 。因此 , 育兒假不需要一次性休完 , 可以根據育兒的實際需要分散使用 。”李興彪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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