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襄城區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指南

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一、補貼的人員范圍和對象
企業招用的就業困難人員和小微企業招用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其中就業困難人員是指:
1.女性年滿四十周歲或者男性年滿五十周歲的失業人員;
2.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3.失地農民;
4.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5.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6.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7.殘疾人;
8.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
9.貧困勞動力 。
二、補貼條件和期限
對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小微企業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到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
三、補貼標準
按用人單位為符合享受社保補貼條件的對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
四、申報材料
1.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表;
2.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名單;
3.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情況明細表;
4.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繳費花名冊;
5.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6.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企業提供:辦理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復印件1份;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提供《畢業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復印件1份;
7.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
五、辦理流程
申請社保補貼時間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 。
1.企業申請社保補貼,需持指定資料到襄城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提出申請;
2.襄城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公示后提出審核意見,提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3.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核定補貼人數,金額進行復核后,按有關規定報區財政局 。
六、工作要求
【襄陽襄城區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指南】1.企業申請社保補貼時,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不得弄虛作假,虛報冒領 。
2.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補貼情況臺賬,做到原始資料齊全、手續完備、賬冊清楚,切實做好基礎管理工作 。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發現不符合條件或以涂改、偽造有關材料等手段非法騙取社會保險補貼的,應責令其改正并追回被騙取的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本辦法由襄城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負責解釋 。
七: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襄城區人力資源市場服務大廳
辦理地址:襄陽市襄城區環山路66號君臨山1號樓一樓
咨詢電話:0710-230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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