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周被罰一個億,蘋果為何不愿向反壟斷低頭( 二 )





盡管說蘋果建立的這一套應用商店經濟 , 在過去的十余年間累計給開發者帶來了超過數千億美元的收入 , 但是“蘋果稅”這樣躺著掙錢的模式 , 如今則讓被抽成的開發者和監管機構相當不滿 。 ACM目前的做法是每周罰款500萬歐元 , 直到蘋果整改到位為止 , 但蘋果方面的態度看起來也已經很明了 , 錢可以交、但是無論怎么支付 , 抽成都少不了 。
每周500萬歐元也就是差不多567萬美元 , 這筆錢對于蘋果而言或許只是九年一毛 。 盡管蘋果方面從未直接公布過每年從App Store中獲得的收入 , 但是其多多少少也曾有過相關的數據公布 。 例如在今年1月11日在蘋果方面發布的聲明中就透露 , 自2008年App Store推出以來 , 開發者已經創造了逾2600億美元的收入 , 而在2021年 , 蘋果給開發者的總分成是2000億美元、2020年這一數字則是1550億美元 。



這也就意味著 , 2020年蘋果向開發者支付了450億美元 , 2021年支付了600億美元 。 考慮到 , 年營收在100萬美元以下可享受15%優惠抽成的開發者 , 僅貢獻了App Store收入的5% , 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 所以在30%抽成 , 也就是開發者獲得70%收入的情況下 , 蘋果在2021年從App Store獲得的這一約為257億美元 , 差不多每周相當于近5億美元 。 作為對比 , 567美元顯然只是一筆小數字了 。
顯而易見 , 即便ACM一直這樣罰下去 , 蘋果方面也不太可能會動搖 。 而真正能夠讓蘋果方面難受 , 甚至傷筋動骨的 , 則是類似歐盟GDPR這一種直接處以上一個財政年度全球全年營收4%的處罰 。 據悉 , 蘋果在2021財年的收入是3658億美元 , 4%就已高達146億美元 。 然而GDPR針對的是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 , 在這一方面蘋果反而是做得最好的企業之一 。



按照現在的模式 , 除非中國、美國 , 或歐盟在反壟斷問題上做出不利于App Store的判決 , 類似此前的韓國、現在的荷蘭監管機構的這樣做法 , 蘋果方面大概率將會硬抗到底 。 畢竟在當下互聯網世界數字邊疆的概念逐漸凸顯之時 , 蘋果在這些國家的收益太低導致利益太小 , 不太可能顧此失彼 。 所以ACM的判決或許是App Store圍墻花園崩潰的起點 , 但顯然絕不會是決定性時刻 。
【蘋果|三周被罰一個億,蘋果為何不愿向反壟斷低頭】當然 , 即便蘋果家大業大 , 一周500萬歐元的罰款不放在眼里 , 但是這樣日拱一卒 , 未來App Store究竟還能否繼續這樣躺賺 , 或許真的是尚未可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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