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廣州市公租房最長可以租幾年

【廣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廣州市公租房最長可以租幾年】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為5年 。
溫馨提示:租賃期滿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可以申請續租 。
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或者因其他原因租約期滿未續簽租賃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發出《終止住房保障決定書》,在租賃合同到期后收回公共租賃住房 。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到期或者公共租賃住房被收回,住戶應當自租賃合同解除、到期或者收到《終止住房保障決定書》之日起30天內結清相關費用、騰退住房,并辦理相關手續,有正當理由無法按期搬遷的,承租人可以申請最長不超過 6 個月的延長居住期限 。
轉讓或者換購共有產權住房的,辦理轉讓手續時應當騰退住房,暫時無法騰退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房屋租金參考價向產權受讓方租賃所出讓的共有產權住房臨時居住,但最長租期不得超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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