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最新政策調整

唐山市醫療保障局
關于調整唐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
有關政策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醫療保障局(部門)、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為確保我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正常運行,保證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員及時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決定調整我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有關政策,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
一、調整參保單位人員待遇享受辦法
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女職工依法合規生育的,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節育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產假前工資照發,不享受生育津貼;其他用人單位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12個月及以上(不含補繳時間),女職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因參保人單位調動造成補繳的,三個月內補繳可視為連續參保;因單位原因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造成斷保的,兩個連續月度內續保的可視為連續參保 。
二、生育津貼實現定點生育結算時直接申報
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職工,生育醫療費在定點醫院結算完畢前,由醫院負責上傳生育相關信息,生成生育津貼申報信息 。經辦機構負責完成定點生育醫療費的審核和生育津貼的核定 。異地生育醫療費報銷后的津貼核定參照此流程 。
三、生育津貼由一次性支付變為按月支付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于生育醫療費結算的次月核定產假總天數,生育津貼壓月支付 。系統每月根據參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自動計算生成當月生育津貼應支付數據 。單位發生變化時以待遇所屬月所在單位生成津貼數據,發放給待遇所屬月所在單位 。生育津貼首月與次月一起支付 。
領取生育津貼期間,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到本市以外其他統籌地區或由企業轉入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靈活就業參保的,從次月起停止發放生育津貼;職工停保、斷保的,三個月內完成補繳后繼續發放,超過三個月補繳的,停?;驍啾F陂g的生育津貼不予支付;本統籌區內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自轉入當月由轉入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生育津貼 。
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生育津貼信息于核定完成的次月初推送到網報端,每月10日前經參保單位確認后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支付 。對于不符合申領條件的,系統自動反饋到網報端,并注明原因 。
四、取消部分計劃生育證明
實施節育術、復通術、戴環取環術的,參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北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冀醫保字〔2020〕36號),不再提供計劃生育相關證明 。
五、延長待遇申報時限
生育保險待遇申報時限調整為自出院之日起12個月內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相關資料,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
唐山市醫療保障局
【唐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最新政策調整】2020年11月25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