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租房房租收繳標準是什么 唐山公租房補貼

三、四類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房租收繳標準
三類保障性房租收繳標準:保障面積內按市場租金的50%收取,保障面積外按市場租金的70%收取 。
【唐山公租房房租收繳標準是什么 唐山公租房補貼】四類保障性房租收繳標準:按市場租金的70%收取 。
家庭自有住房面積對應的保障性住房面積部分按市場租金的100%收取 。
保障性住房租金按月或季交繳,由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單位負責收取 。
已經承租三、四類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但是超出了保障性標準后的處理辦法
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因特殊原因,退出住房確有困難且無其他住房的,報經住房保障管理機構批準后,可按市場租金繼續承租原住房 。
如果保障家庭已經購買或者通過其他方式取得了房產,將予以停止保障,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須騰退 。
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其它費用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按相關規定交納租金、水、電、氣、暖、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物業及其它應當承擔的費用 。
租住保障性住房后連續半年未繳納房租的處理辦法
根據《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實施細則》第六章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五)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取消其保障資格,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住的住房,五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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