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常見問題解答

一、所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嗎?
(1)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按時足額繳費、女職工依法合規生育的,女職工產假、節育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產假前工資照發,不享受生育津貼
【秦皇島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常見問題解答】(2)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非財政撥款單位參保職工在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前在本市連續繳費滿12個月(包括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當月)及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3)在本市連續繳費未滿12個月,職工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后繼續連續繳費滿12個月,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在計算生育津貼時,從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后第二個月開始計算(不包含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當月)
二、參保人員領取生育津貼期間醫療保險關系發生轉移,生育津貼如何享受?
(1)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到本市以外其他統籌地區或職工死亡的,生育保險關系自行終止,從次月起停止發放生育津貼
(2)本統籌區內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自轉入當月由轉入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生育津貼
三、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天數是怎樣規定的?
(1)施行節育措施的,享受節育假
①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2天
② 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劑的,休息3天
③ 施行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
④ 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2)施行終止妊娠手術同時采取下列節育措施的,再增加假期
①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天
② 施行輸卵管結扎的,休息10天
四、生育醫療費都包括哪些?
(1)生育的醫療費用
(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項目費用
五、城鎮職工因生育出現的合并癥或并發癥發生的醫療費用應該怎樣報銷?
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因生育、終止妊娠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出現合并癥或并發癥的合規醫療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六、城鎮職工在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前連續繳費未滿12個月,還能報銷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嗎?
參保職工在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前連續繳費滿3個月及以上的(包括在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當月),即可享受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待遇
七、參保人員在門診或住院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可以使用個人賬戶支付嗎?
參保人員在門診或住院發生的生育醫療費需個人負擔部分,可由本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
八、產前檢查費的報銷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1)三級醫院1000元
(2)二級及以下醫院800元
(3)終止妊娠的,不支付產前檢查費用
九、參保人員因生育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什么標準報銷?
參保人員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不同生產方式定額結算,具體標準見下表:
參保人員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嬰增加生育醫療費200元
十、參保人員在異地生育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
(1)參保人員在預產期前一個月進行異地生育備案的,按我市有關規定報銷生育醫療費、享受生育津貼
(2)赴港澳臺和國外生育并備案的,按我市政策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由個人全額負擔
十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生育保險待遇如何享受?
(1)按我市定額標準的50%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
(2)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3)2019年12月31日前,靈活就業人員已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3個月及以上的按我市定額標準全額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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